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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车被融资担保公司强制提走还再次交购车贷款吗

债权债务 2020-03-15 17: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车贷担保人条件有:
    1、除担保以外,没有参与车贷整个过程,与整个车贷无牵连;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资产,具备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
    4、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具有本地户口或居住证明;
    5、个人征信良好。只要同时符合以上条款的个人,就可以担保。
  • 汽车贷款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汽车贷款网上怎么申请?  现在一些汽车金融公司和银行都开通了在线申请平台,简化了贷款买车流程,让想要办理购车贷款的人坐在家里就能提交申请。目前能够直接在网上申请车贷的主要有:上汽通用汽车金融、丰田汽车金融、东风日产汽车金融、交通银行、中信银行贷和平安银行等。如下所示,网上贷款购车流程一般有五大步骤:
      以上汽通用汽车金融为例,登陆官网,在“车贷套餐”这一页面就有各项套餐的首付比例、贷款期限和月供价格等,可以选择比较适合自己的一款套餐,点击“立即申请”。也可通过“最新活动”页面申请,或直接点击“车贷申请”进入申请页面。
      
    二、在线填写预申请
      
    1、先选择品牌,后选择品牌下的具体车型;
      
    2、选择省份城市;
      
    3、填写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
      
    4、提交资料,申请完成;
      
    三、递交申请材料
      在提交网上申请后的24个小时内,将会接到网站客服人员的来电,确认买车贷款(贷款买车需要什么手续)申请信息;此后当地的汽车贷款专员会根据本地的实际购车价格计算月供,确定套餐后正式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驾驶证明等申请材料。
      
    四、等待审批
      等待汽车信贷审批部门的审核结果,通常需要3个工作日左右。
      
    五、提车
      审批通过,当地提车上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 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
    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
    《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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