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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你好,事儿是那样的,我们家准备买此外一家的人的房屋,写好啦协议书,交了订金,但雄安新区规划的信息出去后,另一方后悔莫及,不愿卖房子了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0-02-09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就卖方来说, 一般卖方想违约不卖了,合同是不能履行了,只能解除合同,根据合同上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1、房子卖了没过户,现在能否要回来要根据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来确定。
    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不能要回房屋;在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能要回房屋。
    2、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房屋是不能要回来的。虽然从物权法的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尚发生转移,但是,买主可以根据有效的买卖合同,要求卖主履行协助办理过户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卖主应当履行过户的协助义务。
    因此,也就不能要回房屋了。
    3、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仅从物权法的角度讲房屋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而且从合同法的角度讲,买主也无权依据无效的合同要求卖主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因此,在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卖主能要回房屋。
  • 你好,你要确定你是交的定金还是意向金,意向金是可以退的,定金是不能退的,定金是用来定你选的那套房子用的,如果你买了,可以算在房价里面,如果没买不管你有什么原因都不会退,你钱不够是你自身的原因,开发商肯定不会退,但是如果你是缴的意向金,要买他们楼盘的房子,但是最后没选到自己想要的,那样是可以退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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