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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八个月了。 产假期间,和失礼的客户吵架,公司解决后,公司要求处罚我300元。 这样的要求在产假期间算吗?

综合法律 2020-02-17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例如在深圳市,女职工怀孕流产假期,流产假天数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下面法律为您详细介绍深圳女职工怀孕流产假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相关法律知识:   流产产假的规定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流产假期】   现行规定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征求意见稿规定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北京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在北京:《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证明,给予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时,给予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休假。
    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女职工流产假期的待遇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 产假工资公司应当支付。女职工享受的假期: ?
    (1)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
    (2)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
    (3) 晚育假增加15天; ?
    (4) 难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
    (5)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6)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男配偶享受10天的陪产假。
  •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根据《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符合规定的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流产、引产等情况下,根据妊娠时间长短,分别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计发15天至3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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