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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给 厂里开车的驾驶员 在我加班期间撞到人 经过医生诊断没人生命危险 在交警和保险公司未处理前 医药费是我先垫付还是老板垫付

保险纠纷 2018-08-28 0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受损方损失没有超过2000元时,加害方可以用交强险赔偿。损失超出2000元,就可能动用车损险或三者险赔偿。
  • 可以根据交警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金额要根据伤者的治疗情况和治疗后伤残鉴定的情况具体确定,这些赔偿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超过交强险的部分,由你们双方按比例承担,你应承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具体要计算的,等对方医疗期结束以后才计算。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根据交强险合同条款肇事车辆承保险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所以你可以采取以下两个方法:
    一、请交警大队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出具《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
    二、向肇事车辆驾驶人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由法院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下达《先予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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