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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手机qq空间看到瓷护肤品,订购了一套,价值119元,是要付的,但是产品还没到,我突然不想,怎么还,会追究什么法律责任?

综合法律 2020-02-15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货到不想要,原则上不需要付法律责任,如果货物不符合你们的约定的话,是可以拒绝接受的。但是法律上还是有两点可以追诉的依据:一是事先有合同协议的,对方可以出具;第二是对方如果可以提供口头协议的有力证据,那么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 这分两种情况,一就是货没问题,快递走了,订单也算成交了。
    还有就是货有问题,快递也不会把钱退给,只能说快递员可以给证明货有货问题,还是需要联系卖家退款的事。
    和卖家商量时说明首先拒签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单方面的不想要了,那么就要付一面的运费,如果是商品有问题,那么就不用付运费,可以要求卖家全额退款。
  • 消费投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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