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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时,我的脚小指粉碎骨折上固定了两根钢针,手术5个月后还不好,检查报告书上的骨拔丝模糊,骨块有点偏移,我能评级吗?

综合法律 2020-04-02 15: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否属于工伤是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由该部门依法作出的。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决定是否属于工伤。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1)、申请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主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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