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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至2019年4月,公司通过搜查代理保险,2019年5月公司独立开户,因此5月份保险期满,6月份起恢复正常费用,我5月份生产,可以领取生育补贴吗

保险纠纷 2020-02-20 10: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领取生育津贴方法: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
    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 企业代缴社会保险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中代理方式,为了使企业及个人在时间和人力的节省,山东省青年就业指导中心推出了社保服务项目,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关于调整太原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上调。  根据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和经济发展实际,市政府对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有关政策作出调整。
    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5%调整为0。8%。未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参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
      另外,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得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重复享受。  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管理、规范运作,确保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相应待遇。
  • 领取生育津贴方法: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
    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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