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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需要为第二个孩子放松之前出生的第二个孩子支付社会支持吗?

离婚 2020-02-18 17: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胎生育保险主要报销以下几类费用: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各省市略有差异)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
    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 如果在两孩生育政策实施前,违反当时的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按当时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规定执行。比如2016年5月12日,湖南省卫计委专门发出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应用解释,“《修改决定》没有溯及力。
    其生效之前发生的行为,应当适用行为发生当时的原《条例》或者政策规定” 。明确了“《修改决定》生效以前发生的行为,依照行为发生当时的原《条例》或者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后违反政策规定生育第二胎的(比如男女双方未婚生育第二胎的),按现行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 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何依据
    《办法》第六条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要有专用收据。社会抚养费收据用于证明国家收取某特定当事人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事实的专用收据,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发放,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印刷。
    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直接到指定的代理国库业务的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该金融机构向缴款人出具社会抚养费收据;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当事人所在单位代收代缴的,由代收代缴的机关、单位向缴纳人出具社会抚养费收据
  • 子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支付的抚养费,是本人收入的20-30%。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一条 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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