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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男朋友借钱买房子,半付清,贷款还有两个月,现在分手,想成为我自己的名字,银行贷款怎么办?

银行 2020-02-14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无限责任。

    二、只有如下情况,股东才能承担公司债务:
    1、《公司法》第20 条规定 :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应当依法承担损规定, 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害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原则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协商处理,法律对双方协商的内容是不干涉的,如果协商不成原则上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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