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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边,司机准备开车走了,警察不允许司机离开车,没有口头警告,票,3分,罚款200元,做法合法吗?

交通事故 2020-02-13 13: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章停车查询有交通支大队终端查询、交警网站查询、电话查询、短信查询、手机app查询五种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查询终端查询。
    2、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违章查询即可。
    3、拨打各市各区县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各市各区县发布的特服号码,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5、在手机上安装车轮查违章等手机app软件,输入车牌号、发动机号、汽车车型等,即可查询机动车违章信息。
  • 第一,通过查询确认自己的交通违例行为是电子眼拍摄的交通违例行为,方可选择任一处理点接受处理。如果是流动电子警察,即路面执勤民警用相机或摄像查处的,必须到执勤民警所属大队违例处理点接受处理。
    第二,依法要求接受处理的是交通违例的当事人或车主。当事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方可查询、打印违例处理通知书。
    第三,当场核对违例通知书各项条款、指标,确认无误后才可以签名。
    违例当事人或车主代办者需在相应位置签名,一经签名认可,法律上即时生效。
    第四,要妥善保存交款单。
    第五,被扣车、扣牌证者或外地车需要出具违例处理回执者,交款后须返回处理点办理相关手续,其他情况交款后不必返回。
    第六,领取电子监控交通违例行政处罚通知书后15日内缴款,免收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第七,单位要求领取违例记录清单的,凭当事人单位介绍信、工作证、企业代码办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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