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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多少责任来避免汽车撞人

交通事故 2020-03-19 12: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逆向行驶扣3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 1.电瓶车逆向行驶撞到横窜马路,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出现事故的,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来承担责任
    2.电瓶车车主自身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过错,因此机动车方可以承担小部分责任
    3.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4.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5.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6.因此,医药费大部分应该由电瓶车车主自负
  •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危险性,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从目前各国规定的发展趋势看,有些国家已从过去采用的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到严格责任,即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以体现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护。
  • 交通事故采取诉讼争取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住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等。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事故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赔偿。
    另在执行方面由律师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交通事故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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