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第一个法院没有离婚,然后我和其他人生了一个孩子,再到法院,不知道法院会判我离婚吗?我还能判什么?

离婚 2020-03-02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 年。
  •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第二次怎么做判离的机会大。如果确实想离婚,就要找出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或者其他符合离婚条件的理由。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通常情况下,由于我国法律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法院不会受理同居双方的离婚申请,同时双方的同居关系并不等同于婚姻关系,因此不许要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只需要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即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五家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