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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你好,我就是十月十二号辞职的,人们的薪水是以上月25号截至下月25号,我想问一下十一国庆中秋佳节的国家法定假日企业应不应该算出勤率日发放工资?

刑事辩护 2020-02-25 1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定节假日是法定的休息时间,正常拿工资。
      法定节假日属于带薪假日,全国统一,人人平等。法定节假日休息不扣薪,加班应有300%工资。
    一年的制度计薪日是:365(天)-52(周)×2(每周双休日)=261天;
    一年的制度工作日是:261(天)-11(一年的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制度计薪日是:261(天)÷12(个月)=
    21.75天;
    月制度工作日是:250(天)÷12(个月)=
    20.83天。
  • 离职后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离职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为: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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