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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地产证明书,合同也丢失了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0-02-24 00: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买方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 以商品房质量纠纷为例,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 一、合同丢了,建议迅速找公司协商补签一份。
    二、如公司不愿补签,建议趁对方还未变心之前想方设法从对方再复印一份合同,并让对方签上“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内容,并让对方再加盖一次公章。如果仅有复印件而没有公司的签注及新盖的章确认,到你们双方产生纠纷时对方再否认有这份合同,那这份复印件基本不起作用。
    三、上两条路均行不通,则赶紧准备录音机将你与公司主管人员谈论的关于你已经签订合同、担任什么工作、合同期限、月薪等方面的内容录音。
  • 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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