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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和我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为他的家预付款,商业贷款,以我的名义贷款,但事实上我只承担积累资金还款,商业贷款从他的家到还款帐户。

离婚 2020-02-16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234号)第
    (十三)款重申:“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 确认房屋产权的最直接办法是依据登记记载。
    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房屋产权)的设立、转移、变更的情况向公众予以公开,使公众了解某项不动产上所形成的物权状态。登记制度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它的作用在于,确定物权的归属,解决物权的冲突和保护交易安全。具体来讲,就是通过登记能确定某项不动产物权归谁所有,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实际上就是对物权的归属主体在法律上的认定。
  • 房屋产权分割的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对共有房产劈分,或因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房屋产权劈分。

    房屋产权分割要怎么处理,取决于房屋共有的选择,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分割
    (二)裁判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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