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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借钱给我,然后他给我写借款,当时只有我们两个人。 这种情况下,这笔借款是有法律效力,还是有法律效力,别人借给我钱,然后他给我写了笔记。 当时只有我们俩。 这种情况下,这个笔记在法律上有效吗?

诉讼 2020-03-08 20: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要如何清偿?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
    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3、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4、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 不管能不能找到债务人,法院都会受理此案,你们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还款;
    在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可以在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将诉讼文书公之于众,经过一定时间则产生送达的效力。即使找不到被告,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你们之间是民间借贷关系,虽然打的欠条,但实际上是借条,一般处理此类案件,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胜诉之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会依法调查债务人名下的所有财产信息并依法予以执行
  • 一,欠条一般要本人写,至少要本人签名落款,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别人代写代签,就是废纸一张。二,欠条应当当面写,不当面写不知道是谁写的,不知道是不是本人签字。三,欠条必须要写欠款事由,比如欠货款,欠租金,欠工程款,欠赔偿款等等。
    欠款除了欠条以外还有欠款事由证据的,不像借条,借款的唯一证据是借条。四,邮寄的欠条要不要无所谓,很可能是废纸一张,还不如保存你原来的欠款事由证据,比如,合同呀,签单呀什么的,欠款不需要欠条可以起诉的,不像借款必须要有借条才可以起诉。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他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那么该欠条有法律效力,否则,该欠条没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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