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两年在一起,没有结婚证,孩子一岁,想分手,礼物钱还会回来吗?

离婚 2020-02-23 15: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同居关系的两种情形作出如下明确解释: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另一种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补办结婚登记的。
      可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事实婚姻的解释仍然有效,在新的司法解释未出台以前,人们不能想当然认为事实婚姻已不存在了。
  •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段文超律师解答如下:
    1、未登记结婚,在法律上不是夫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如果不能共同生活,自行解除即可。
    3、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彩礼和首饰,有证据证明的部分,可以主张返还。具体能要回来多少,还要综合整个案件来看。 以上是段文超律师的简要解答,如有其他疑问需要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可以联系段律师。
  •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同居不是受法律保护的,保证金一说那就更不受法律保护了,应该说彩礼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但同居保证金,就不好说了,应该说彩礼和同居保证金不是同一性质的东西。
  • 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你老公不属于上述三项,就可以不用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卫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