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一分钱也没看到,现在我想离婚,怎么办银行贷款,我没有能力偿还。

离婚 2020-03-21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拖欠银行贷款,银行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行使权利,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也就是说,婚前一方的房屋,婚后不会自然转化为共同的产权。  
    1、共同还贷过程,是否会导致房屋变更为共同财产,通常在法律界已不是问题。  正确的理解应该是: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房屋仍为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  
    2、共同还贷过程中房屋价值增值部分很难被法院判定为共有。  房屋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增值也是应该是其个人财产的增值;房屋并没有因离婚而变卖,不能确定增值部分就是确定的收入;如果房价增值部分要共享,那万一房屋贬值,另一方在离婚时则要倒贴有房一方的损失,这显然有悖于常理。  
    3、参与共同还贷,不以夫妻双方均有收入为前提。  鉴于婚后任何一方的劳动收入,均属于家庭共同收入,即使非产权人的一方没有自己的劳动收入,比如为全职太太,而由另一方的收入还贷,仍是婚后共同还贷。  最后,关于离婚时对非产权一方参与共同还贷的补偿,应按共同还贷期间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数额,进行合理补偿。
  • 离婚时,有关信用卡债务。当时申请办理时是以谁的名义办理,是在谁的账下,谁为信用卡用户则事后银行会追究到谁的责任,如果你不是此信用卡的卡主,而另一半是由他个人名义办理,算作他自己的账户下,婚姻解除后,共同的财产将经过分配各自所有,即使在此信用卡中有透支情况,并且一直拖欠未还,也不会牵扯到个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恩施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