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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八岁同居生活一年拥有小孩,男性摆了宴席,小孩生了,男性在外边灯红酒绿,女性离去男性,男性一直纠缠不清,能够 提起诉讼吗

诉讼 2020-02-28 0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关系子女应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所以,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当解决子女抚养问题,遵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各自承担抚养费,并按照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同居关系不是一种正常婚姻形式,虽然有时候的确是按照合法婚姻对待的,但毕竟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总归是有所欠缺的。
    同居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1、男女双方未依照婚姻法8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且同居关系为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建立的,双方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系非法同居关系。
    2、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育的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无论监护权归谁,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直至非婚生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3、关于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归属问题,在双方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形下,由人民法院按照子女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综合评价双方的条件,包括: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直系亲属有能力且愿意帮助其抚养未成年子女等综合条件,以及双方其中的一方是否存在严重传染性疾病、赌博、吸毒等极其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作出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育的抚养权归属的判决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5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5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条、2条、3条、4条、5条、6条
  • 非法同居孩子和财产的相关问题:
    1.有进行婚姻登记就不是婚姻关系,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孩子抚养问题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内应当归女方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
    3.同居关系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开不需要分割财产,谁的东西还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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