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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儿子是二十一年前把我的房子卖给我的亲弟弟的,没有过门,现在要拆房子了,我没有自己的房子,分成四套房,我有权拿套房吗?

离婚 2020-03-06 0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与房产遗赠不冲突。房产可以办理赠与手续也可以直接过户,赠与必须通过公证。公证时,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到场亲笔签名,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凭继承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具体费用可以根据房屋价值计算一番,税费标准一般都是固定的,以当地公布的为准。
  • 父母和儿子签订赠与协议,一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三)赠与;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拆迁如何补偿哪些没有过户的房屋呢?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买受房屋后需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若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就被列入拆迁时,需要尽快办理补救措施。
    具体步骤如下:

    办理步骤:
    1、办理过户登记
    若是听说房屋将会列入拆迁,但还没有冻结房产档案时,应该马上找原来房主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2、补办合同
    若是已经列入拆迁并冻结房产档案不能过户时,马上找到原房主补办买卖合同,增加“若没及时办理产权过户,遇到拆迁时,买方可以享有拆迁方给予房权证所有人的一切权利”条款等;
    3、办理公证
    办理好补办合同事宜后,和原房主一起到公证部门申请办理买卖合同(特别是增加的合同条款)公证,让公证部门工作人员问讯笔录,把添加的合同条款内容以公证书的方式表达出来;
    4、回迁后办理房权证
    回迁的房子竣工后,根据拆迁开发商提供的材料、数据,和原房主一起带着身份证明、老房权证、拆迁合同、回迁房的总证复印件、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证明、房管部门的确权审批表等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受理、审批,核发原房主的新房权证;
    5、办理过户
    和原房主重新签订买卖买卖合同,开始走过户程序重新测绘、评估、缴纳税费、受理、审批,核发出证,领取新的房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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