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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两个儿子。父亲想把房子给长子的孩子。他需要签字吗?

房产纠纷 2020-03-09 20: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判断夫妻一方单独放弃继承权是否有效,关键的问题是审查继承所得财产权属问题。除约定或遗嘱归一方所有财产外,夫妻其它继承的财产,应归属为夫妻财产。因为继承权实质上是物权,归根结底是财产所有权。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转化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民法通则》、《婚姻法》、《物权法》的立法精神,继承权的放弃虽说是对继承期待权的放弃,但实质是对继承既得权的放弃,是对所有权的放弃。
    针对继承权权利资格部分,应归属权利能力范畴,这种权利能力是不存在接受与否或放弃与否的。只有当继承权转移为实际物权时,才存在选择接受或放弃的问题。因为期待权与既得权是相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期待权既是一项独立的权利,也是现实的具体的权利。
    还因为夫妻因继承法律事实发生后,继承的财产即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
  • 夫妻一方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不需要配偶的同意。根据法律规定,虽然配偶一方经继承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指定遗产只归夫妻一方的除外),但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是处于全体继承人共有的状态,在遗产分割完毕前,遗产份额根本就还没有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完毕前做出,所以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不能说是侵犯了配偶的利益,也就无需征得配偶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amp;若干问题的意见》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法律明确规定,儿子有这4种行为之一,就丧失继承权。《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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