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水上货运运输,7月13日启航,7月30日承保,倒签保单,9月6日装卸货物发觉货品一部分湿损,车险公司有原因拒赔吗

综合法律 2020-02-18 17: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海上风险还会造成费用支出,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一。所谓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保险单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措施而支出的会理费用。
    所谓救助费用是指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之后,由被救方付给的报酬。保险人对上述费用都负责赔偿,但以总和不超过货物险保险金额为限。  货物运输险涉及的损失:  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
    海上损失按损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A.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又称全损,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之分。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
     B.部分损失  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
    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不理赔,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纠纷,属于民事侵权纠纷的一种,如果双方不能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受害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侵权诉讼需要原告身份证,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辽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