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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我借了别人的钱,借的便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一般是三年。 现在还不到三年,中途还有一次,还没完。 现在他在微信朋友圈和论坛上说我不付钱。什么? 影响很大,可以发送我的个人信息,也可以发送父母的信息什么? 我借了别人的钱,借的便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一般是三年。 现在还不到三年,中途还有一次,还没完。 现在他在微信朋友圈和论坛上说我不付钱。什么? 影响很大,可以发送我的个人信息,也可以发送父母的信

综合法律 2020-02-19 19: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但是约定了担保期限,并且本案对于保证的类型没有特别约定,可以确定是连带责任保证。 应当在2017年3月20日之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个要求保证人还款的类型可以是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也可以是催款律师函或催款通知书(注意留存证据)。
    如果是通过催款律师函或通知书的形式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的,自该律师函或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
    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通常情况下,如果有借款时出具的借条,但是对方不还钱的,可以起诉对方,应当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看借条到期没,到期对方不还钱,又联系不到本人,就可以去对方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起诉时要有对方的居住地地址,不然没办法送传票
    诉讼时效是从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日到期开始2年内。超过2年诉讼时效你仍然可以起诉,但是对方可以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不还钱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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