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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知道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是不是净身出户。 具体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公提出离婚,但是我老公说家里的东西全部是他的,因为我们结婚时,说好家具他买,家电我买,同是他还拿了一万块钱做为彩礼给我家,现在如果离婚的话这些东西相当全都是他买的,不然的话要我拿一万块给他,我才可以拿我应得的,我想问一下是不是这样的

离婚 2018-08-28 16: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净身出户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对方自愿履行净身出户的协议,那么对于双方来说肯定是可以的,只要依照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净身出户中关于财产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关于人身自由和婚姻自由方面的协议是无效的。

  • 婚姻非儿戏,离婚需慎重。一般来说,判断某一婚姻是否应当离婚,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草率离婚可能最终后悔的是双方当事人;如果父亲感情确已破裂,无论是男女还是女方,均可以提出离婚,不会产生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对婚生子女抚养和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没有影响。
    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返还彩礼钱的三种情形: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虽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钱导致一方生活困难的。您所说的情况都不符合,所以可以主张不予返还彩礼钱。另外,如果您已经怀孕,对方提出离婚的话,法律是禁止的,但如果是您提出离婚,法律是不做禁止的。建议您好好协商,以和为贵。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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