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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已婚男人谁想嫁给一个离婚的女人一个离婚的女人,请问一起结婚,我还有结婚执照可以吗?

离婚 2020-02-16 16: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结婚证时,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女方要先去户籍所在地,把户口的证明开好,以防万一,有的地区办结婚证就顺便把你户口迁到男方了。要是碰巧这样的地区那就不好办证了,还要你跑回娘家一次,传真不接受的,(有的地区接受传真就不用跑了) 办准生证是到你老公的户籍管辖计生办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 照片、还有最主要的,是要双方的居委会开的未婚未生育证明,需要该章。
    手续齐全办小时就可以搞定。
  • 《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先行解决,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则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乃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协商确定,则可以通过法律的诉讼程序来解决。
  • 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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