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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样的,我要去借款他人叫我用的身份证办了企业营业执照,可是说给营业执照给发放贷款的我借的钱就无需还,之后会有哪些不良影响吗?

工商事务 2020-02-25 16: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个体营业执照贷款需要,经营项目满一年以上,并且需要有工商部门审核的营业执照。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常住户口。借款人需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可以提供银行近半年的流水。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稳定的收入。信用记录良好。
    2、个体户营业执照贷款申请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可证明其合法收入的相关资料,可证明其婚姻状况的相关资料,提供合法、足值的抵押物及评估报告,抵押人或出质人填写本行格式化的抵(质)押承诺书,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3、个体户营业执照贷款办理流程: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提出申请,提交贷款所需的资料。
    4、贷款机构审核借款人所提交的申请,对借款人进行贷款前调查。若有抵押物(质押物)做抵押(质押)的。找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价值评估。
    5、资料审核通过,双方就贷款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签订借贷合同,借款人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等手续,手续办理完毕,贷款机构发放贷款。
  • 自己身份证被他人用作贷款后,个人需要承担的后果有:  
    1、别人到期还贷,没有出现纠纷  通常在自己不之情的情况下,它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去贷款,而到了贷款到期,银行会找上门来,要求个人偿还贷款金额;  
    2、发生债务纠纷,吃官司  若是个人发现自己并没有贷款,而是被贷款的时候,就会出现债务纠纷,这个时候,会跟银行之间打官司;  
    3、你替别人还债,然后追偿  通常,由于缺乏有力的证据,即使打官司,往往也没有胜算,最后往往官司败诉,身份证主人会替它人还债,若是未及时归还,银行还会追偿债务。
  • 婚后贷款应属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由原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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