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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欠这钱,还不上,根据债务转让的方法将我的负债贯彻落实了,以后公安人员说,欠债的人是行骗,那样出让不科学,要将我的债务取回,我想问一下,我怎样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债权债务 2020-02-25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转让也有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不可转移的债务有以下几种: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 欠款通常体现的是一种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债权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向债务人追讨欠款。
  • 关于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所谓债权转让:
    (一)、主体方面的限制
    《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二)、客体方面的限制
    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
    (三)、内容方面的限制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四)、形式方面的限制
    《民法总则》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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