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 我在公司上班的晚上被人夹了脚。 在医院拍了电影。 有点骨折了。 脚的表面发生了钱包的坏死。 医生简单地处理了一下,回去休息了也没住院。 半个月后脚发炎,缝了十几针,现在休养了三个月。 还不太好。 怎么赔偿???怎么赔偿?你好! 我在公司上班的晚上被人夹了脚。 在医院拍了电影。 有点骨折了。 脚的表面发生了钱包的坏死。 医生简单地处理了一下,回去休息了也没住院。 半个月后脚发炎,缝了十几针,现在休养了三个月。 还不太好

劳动纠纷 2020-03-09 01: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 单位不承认的,个人一年之内去申报。只要被认定了,单位就得赔偿。。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 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也是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的。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就不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里面的相关规定来办理,可以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骨折没有对应的赔偿标准,所有的评判标准都是合同条款,都有不同之处。
    但是若是意外事故理赔是无视等待期规则的。造成的伤残,经过鉴定后达到意外伤残等级,那么按照相应比例来支付保险金。
    1级伤残最高100%的比例
    2级伤残赔付90%
    递减到10级伤残理赔10%最低赔付比例。
    有医疗保险,按照条款来,这个没法细说,每个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可以说差距有大有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