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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在自由恋爱中,我们没有结婚就在一起,因为性格不合适就决定分手,我家从男人那里得到了20000元的彩礼,我现在怀孕了,该怎么判断呢

离婚 2020-02-19 0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对离婚产生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离婚时,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夫妻双方的子女抚养问题通常比较容易达成协议,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死,男方给付女方一定的彩礼,在离婚时这笔彩礼如何处理会成为双方争议的问题。
    通常解决办法是双方可以协商平分或者退还的,可以直接完成离婚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不能达成合意可以到法院请求判决。
  • 关于彩礼钱,法律上并无强制性规定,是一种习俗。
    1、若一方的给付不是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已而给付,在当地不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时,是一方完全内愿给付且不附加仟何条件的,则属丁一般赠与行为,不属彩礼的性质。
    2、在一方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向对方支付了彩礼,现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欲分手或离婚,在具有以下三种情形时,一方要求对方返还给付的彩礼,对方应当返还:情形一,只有结婚的约定,即只是订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对方应当向你返还彩礼。情形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有的地方认为举行结婚仪式之后才能在一起共同生活,现要离婚,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对方应当返还。情形三,因一方婚前给付而导致生活困难,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是绝对的生活困难,即由于一方彩礼给付,使自己无法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3、实践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对对方不是实际接受人的抗辩,由于彩礼给付实际就是以双方为利益对象或代表,人民法院对此抗辩一般不予采信。因此,对方仍需返还。
  • 关于没结婚前所生子女,双方对由谁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哺乳期内原则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以由父方抚养。根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同时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时会考虑到照顾抚养孩子的一方来进行分割,具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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