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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学员校园内上体育课程碰伤72岁老年人,老年人住院治疗十多夭,规定赔付,一位家长不了识,如今规定赔付只给两三千,那样难题应当能赔付要多少钱?医疗费用人们自身消費三万元

交通事故 2020-02-26 0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1、醉酒驾驶致人受伤的,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被处罚金并拘役。
    2、醉酒驾驶并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终身不得考取驾驶证。
    3、因此在发生了因为醉酒驾驶而产生了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应当立刻报警并对伤员进行救治,在事后对伤者进行积极赔偿争取取得谅解。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第
    一、二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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