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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结婚前有存款理财商品10万,结婚后是否還是归属于本人的?这种投资理财产品一直是归属于本人的吗商品一直是归属于本人的吗?

离婚 2020-02-23 11: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以涉案财产(不包括与子女共有的房产)的总价值为标的额计算诉讼费。
    2、以涉案财产(不包括与子女共有的房产)的总价值为标的额计算律师费,但不排除可协商低收的可能。
    3、协议离婚后,对协议所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之分割有异议的,可以起诉解决争议,但不能证明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应维持协议的效力(起诉方败诉)。另外,协议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新发现的被隐匿、转移、毁损等的夫妻共同财产,任一方可起诉请求分割之。
    4、与子女共有的房产,可在任何时候由全体共有人协议析分。协议不成,任一方可在夫妻离婚后单独提起析产诉讼,由法院裁分。如子女不能证明自己对房产有出资,子女的份额不应超过百分之三十(有出资的另当别论)。

  • 1、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还是归属于个人,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200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旧的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有冲突时,旧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就自然失效了,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为准。综上所述,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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