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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干了九年了没有给我缴纳养老保险,可是我现在已经辞职四个多月了还能找公司赔偿九年未缴纳的养老保险吗?

保险纠纷 2020-02-20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养老保险是有个人账户的,在辞职后可以采取这3种方式处理:
    (1)可以选择停止缴费,虽然缴费年限中断和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不过,只要停止缴费的时间不长,就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2)个人全额缴纳,也就是不中断缴费,自己交之前企业交的那份,自己也花钱去交了。不过,这样的话,似乎并不划算。
    (3)要是到外地谋职的,这时可办理保险转移手续,转移到自己工作的地方。无论使用哪种方法,只需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给原来的账号缴费就可以了。医疗保险同样是有个人账户的,员工在辞职后的处理方法和养老保险基本上是一样的。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的钱,持有者是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的。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 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
    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 1,这个和你每月的工资和当地上一年度的全省平均工资都有关系。  2,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缴费基数可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起调整;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
    (2)例:省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因此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为2400,最高为4000,养老保险月缴费额最低为2400*
    0.2=480元,最高为4000*
    0.2=800元。
    (3)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额: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基金。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起调整。
    (4)自由职业者执行10%的缴费比例,月缴费额为4000*
    0.1=400元;失业人员可凭有效的失业证件执行
    6.5%的缴费比例,月缴费额为4000*
    0.065=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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