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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武汉租了门,租金是二十六元一平方。 但是,签合同的是门户租金11元一方,房地产费13.6元一方的广告代理店2元一方,这样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0-02-28 1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需要签订租房协议书,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租房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及承租人的一些权利及义务,包括出租人需要给承租人提供的房屋的使用时间与价格以及房屋设施的配备等,还包括承租人对出租人房子使用、保护、期限等等的一些权利和义务。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 在同意借款的情况下,要求与借款人不签订借款合同,而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从表面看,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买借款人享有产权的房屋,出借人支付房款,实际是出借人借款给借款人。你是借款人吧?这样做对你没有什么特别损失,主要是借贷公司为了借款资金安全的一种措施。但你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应该允许你在期限内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承担小额经济损失。其实质就是借款期限届满后还款,并承担利息,以及合法解除本身就是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特别注意借款利息是否有高利的情况,根据自己的接受能力考虑,还可能存在砍头息等情况,不要为了借款什么条件都答应,以后反悔非常困难,因为借贷公司已经将借款转化为房屋买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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