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对不起,我和我的朋友喝酒,他叫我喝酒,然后我们大约半夜三点回家。他5点开车去杀人,问我们是否有责任。我们喝酒时他没开车。

交通事故 2020-02-18 21: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报警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是由交警划分责任的,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份额。《交通道路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喝酒开车撞死人,并不一定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关键还在于驾车人在此次事故的责任划分。应该考虑下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的不同,在和交通肇事罪联系起来看醉酒驾车撞死人是否是犯罪。
    首先,生理性醉酒的人大多为借酒发疯,其实还是清醒的;而病理性醉酒,则对自己酒后的行为大多处于无法控制的状态。根据法律规定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病理性醉酒的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状态,根据病情应有条件的承担刑事责任。 您所说的只是指病理性醉酒的人,且是病理性醉酒第一次发病的人;生理性醉酒的人及病理性醉酒的人明知自己有病理性醉酒仍然饮酒驾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当算是犯罪。
  • 受害人当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嘉峪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