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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先挨打了。之后我挨打我哪家人语言讥讽完用酒瓶子击伤她眼眉上边一点小伤口后她用酒瓶子伤了我小腿肚,她要5000的赔付。治疗费仅仅 好几百。我如何解决比较适合

诉讼 2020-02-18 1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打人者致你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所以,你亲戚身体受到伤害诉讼时效是一年。从知道被伤害时开始起算。
  • 工伤赔偿,首先,要分清在什么场所,在工作单位为工伤,在外面以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1、公司领导打人,从公司制度和治安管理条例,领导都有错。
    2、看受伤的程度,受轻伤,负刑事责任,轻微伤为民事追究,如达到轻伤,报案,一定由公安部门处理,又可处罚,又能得到赔偿。
    3、如在单位,因工作原因被打,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您有没有动手,领导有没有受伤,按伤的情况要求赔偿。
    4、要求单位报工伤,工伤申报后,劳动部门会帮助您,进一步维权和处理。
    如报销医药费,伤残鉴定,责任追究,伤残赔偿等。
    5、不要再怕领导,打都打了,要处理,对以后的工作有好处,不能退步,那以后领导会更加欺负您的。用法律的维护自己的尊严,尊严比其它的更重要。
    祝早日处理完,再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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