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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放学后,我们的孩子在学校等校车,另一个孩子打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孩子起床,不小心撞到别的孩子,骨折的责任分校负责吗?

损害赔偿 2020-02-20 03: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规定,学校对校内学生事故依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校外,如果学校有先行行为导致应当承担以外,其他的可以不负责任。如果是上放学途中,学校大门口附近事故,根据具体情况认为是否有监管责任。
    一般来说,校园以外,放假期间,学校无责任。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 这位朋友,您好!
    1、交通事故的责任一般按来划分,不知你这个案件的责任认定书是怎么划分的责任。
    2、你们可以主张的费用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不是交警说多少就是多少的,如果协商不成可诉讼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
    3、肇事司机看其是否为车主,如果其实职务行为,而不是车主可要求车主赔偿,如果司机又重大过失或故意,也可让司机赔偿。
    4、学校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学校应当适当赔偿。
  •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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