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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希望自己农村建设的工人意外损伤骨头,赔偿我们一半医疗费! 我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劳动纠纷 2020-02-25 16: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鉴定的结果为准。 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 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 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 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死亡人员的家属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办理丧葬事宜所 产生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首先,不管你是不是临时工,有没有劳动合同,你与公司之间都是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发生工伤,公司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要说的,是你的骨折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看看你自己是否属于以上情况中的一种,如果是,那就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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