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有一笔贷款给我叔叔,当我买回我的贷款时,我不能还款,现在银行利息不会还款,他说银行总会找到你,现在我担心黑名单,我每月付利息,我应该做,贷款3万,

银行 2020-02-25 0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p2p借贷是一种网络贷款平台,是民间个人借贷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于p2p贷款利息高的问题,根据《民间借贷法》,年利率低于24%(相当于月息2分),法院支持;在24%-36%(相当于月息3分)之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事后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超过红线36%,法院的强硬态度便立刻显现,即不论何种情形,一律不予支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 按规定,可以要求全部累加的利息。货款如果没有约定交付时间,应在交货的时候,同时支付货款,延迟支付的,从本该支付货款之日或约定的支付之日开始计算利息。
    当然,之前已还的部分,因为你只有分欠条的复印件,如果对方承认还好,如果对方不予承认,那复印件的证据力就很少了,毕竟复印件是可以随意修改后再复印的,你也证明不了你没有修改过的可能性,所以,仅有复印件,不能作为严密的证据,必须有其他旁证辅助才有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