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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台湾朋友,在内地开公司。 以前的股东借了很多钱,走了。 现在剩下了一部分。 他想回到美国公司,把公司的法人变成我。 我想问问我有什么责任和权利

公司企业 2020-02-20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法人不是人,法律上它是一个单位实体,比如你们成立的有限公司。你说的应该是法人代表,就是这个单位的代表人。老百姓往往都说法人谁谁谁,其实是法定代表人,比如公司的董事长。
      你们如果是成立公司,股份都一样的话,你们可以协商决定谁当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主要是对外代表公司处理与公司有关的事务,可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出席会议,其民事行为对公司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也可以代表其履行职务。
    其义务主要是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该勤勉尽责,不能在履行职务中侵害公司利益,否则股东有权要求赔偿。
      对于这个法定代表人,好比单位的一把手,又不同于一把手,因为他对外代表单位,对内呢还是一个股东,还要受到其他股东的约束,比如投票决定问题时,你们股份相同,如果二比一的话,他还要听你们的。
    但是,很明显,法人代表既然对外代表公司,相对而言,权力是比较大的。
      附《公司法》条文: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第一百零八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九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一百一十一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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