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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不退还专利侵权赔偿金这些花费,显著违背平等原则,理应所有或是一部分退还。我想问一下这儿显著违背平等原则最该是什么?

2020-02-20 14: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被侵权赔偿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主要包括: 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
    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
    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
    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
    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
    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
    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
    另外,因提起诉讼而导致的费用也应列入赔偿范围。
    提起诉讼可能发生许多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调查取证费和制止侵权所支付差旅费,为查阅收集证据材料支付的费用,对是否构成侵权的鉴定费用等。对被侵权人因诉讼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应列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范围,以使当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补偿。
    这些费用都是被侵权人因为制止侵权而实际必须支出的费用,应该都是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
  • 侵犯专利权:指没有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侵犯专利的行为可分为:  1)假冒他人专利;  2)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两种。
      侵犯专利权的应承担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赔偿专利人损失、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第二十一条 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 依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或使用者只有符合“不知道”且“来源合法”时,才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仍然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的责任。也就是对善意的销售或使用者来说,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赔偿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但这种混合原则的使用范围不能延及制造或进口专利产品的行为。  过错不是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在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时,对停止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而赔偿损失责任则按不同的场合分别适用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对同一专利侵权行为可以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来确定不同的民事责任,应当说与传统理论对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认识更为合理。
  • 专利申请要缴纳申请费用,按照我省目前对专利代理收费的有关规定,办理发明的申请费用为2500元─4500元,办理实用新型的申请费用为1500元─2000元,办理外观设计的费用为1000元─1500元。这些费用包括递交申请时专利事务所的代理费、文字处理费、图或照片处理费,向专利局缴纳的申请费等。
    其中发明申请在实审阶段还需办理实审费、发明申请维持费、代理费、文字处理费等约3500元──4500元。  缴纳年费。专利批准后,每年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专利局缴纳年费。
    若超过规定的时间未缴纳年费,除缴纳年费外,还须缴纳最高为25%的滞纳金。若超过规定的时间半年以上未缴纳年费,该专利权被视为放弃。没有不可抗拒的理由,该专利权是不能恢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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