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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商量一下,我和妻子离婚了,家里有房子,结婚前买的。 但是,以妻子和我的名字,有车。 但是,因为是我的名字,所以离婚了,财产该怎么分开呢? 妻子能分多少钱?谢谢!

离婚 2020-03-05 0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前房产婚后卖、婚前房产买卖
    2、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入为共同财产。
    3、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的,最好是做个公证。
    4、因为现金属于种类物,发生纠纷很难说清是谁的。
    5、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进行其他投资所得的收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6、比如将此现金进行股票投资所得的利润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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