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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在外面有人,和我吵架,故意出去,一年了,正月回家说离婚了,我三十年的感情比一个人的一年的感情差,我的孙子已经有了,我和儿子二十岁了,我不想离开彩虹,我该怎么办呢?

离婚 2020-02-27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重婚法院判离的法定情形之一,即使重婚的一方不想离婚,无过错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相应的赔偿。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单方面离婚)。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虐待家庭成员等),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3、子女抚养问题根据有利于子女的角度判断。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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