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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底我们结婚,我是二婚带儿子嫁过去的。过完年男方就外出打工期间男方很少给我最基本的生活费用,因此我带孩子一直在娘家居住,2010我的儿子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大夫说需要手术,当时我就找不到原本就不怎么给钱的他了,今年孩子好转, 他和我说要么回去和他过,要么离婚,离婚必须要求我退还他婚前给我的礼金,回去我是不可能了,但离婚我没又钱,如果我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判我返还他的礼金吗?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8-29 01: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礼金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此次制订的解释
    (二),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既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如此明确,仍存在法律问题。诚然,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便已经在一起同居了,礼金仍然可以返还,甚至可以说是全部返还,但是,对于婚后一方给付礼金的行为,仍虽然法律争议:  
    (1)婚后,一方给付另一方礼金,是否共同财产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那么,一方给付另一方的礼金,也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这部分“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约定”呢?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赠与方还可以拿到礼金的一半;如果是对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只能属于受赠方。
  •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识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但是离婚协议应以离婚为前提,如果对方不办理离婚证,你就只能走诉讼的途径,一般来说,如果你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够充分,法院第一次审理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因此,如果要走诉讼的途径,建议你收集好相关证据,确保胜诉,同时,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还需要一并提出。
    至于礼金问题,如果不具有未办理结婚登记、或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对方因支付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应当不予退还。
  • 你好:
    一、离婚案件分为两种形式:
    (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应当起草严谨、完整,避免因起草不当,造成日后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诉讼;
    (2)、若双方对某一项事宜未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二、关于财产方面: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是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以将来对孩子医疗、教育、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综合认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意愿。司法实践中有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可以面谈。
    四、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为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的较多。
    五、不抚养孩子一方不因支付了抚养费,而免除将来孩子需要正常、合理的大额支出。
    六、另外,离婚案件还涉及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承担、婚姻过错赔偿、一次性经济帮助等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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