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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出售假货,承认质量问题,退还了一部分货款,其馀一直拖欠无法解决,应如何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20-02-25 2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根据售卖假货的程度,先进行行政处理,包括行政拘留、行政罚款;而且涉及民事赔偿,当然,如果情节恶劣,获得非法收入达到一定数额的话,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一旦构成刑事犯罪,一般根据销售伪劣商品罪定罪量刑,所以还是要看一下卖假货的程度和造成的损失大小,获利金额等综合衡量。  法律依据: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般根据售卖假货的程度,先进行行政处理,包括行政拘留、行政罚款;而且涉及民事赔偿,当然,如果情节恶劣,获得非法收入达到一定数额的话,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一旦构成刑事犯罪,一般根据销售伪劣商品罪定罪量刑,所以还是要看一下卖假货的程度和造成的损失大小,获利金额等综合衡量。  法律依据: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所谓的“免费”只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所采取的一种营销手段,属于商家经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能因为是免费赠送而忽视了产品应有的性能和质量标准。因此,“免费”不能成为商家减轻法律责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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