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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属于企业单位,我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后在医院住院一周,算工伤吗?如果单位扣除工资我应该怎么做?

劳动纠纷 2018-06-24 1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50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 是否算工伤需要申请后才知道,一般来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所得,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能扣取工资,否则属违法行为。但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及公示相关规章制度后,是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扣取工资的,但扣工资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如果劳动者遭遇公司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的,可要求公司赔偿、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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