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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有一个手机,3000元贷款,15元和372.33元提前。如果他们逾期了,请问他们的利息是否太高,他们了3/1000。我现在能做什么?

债权债务 2020-02-22 1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允许民间通过订立借款合同的方式来进行民间借款,但是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了在进行民间借贷是,可以由借款人同出借人进行协商来确定贷款的具体利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即利息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四,是我国法律保护的利息,在百分之二十四到百分之三十六之间的,如果已经给付,则法院不会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给付,法院也不会支持给付的主张,而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则法院会认为是违法的,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给付的会被要求退还。
  • 是否属于高利贷,高利贷是不收法律保护的。放高利贷不构成犯罪,只是高利贷超过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按照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不超过24%的利息均受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
  • 委托签字贷款的法律责任:
    是按照贷款协议中规定的委托人的权利、义务范围来核定法律责任的,如果委托人全权负责权利人的责任,委托人就要对整个贷款负有连带责任。
    如果不是全部,只是部分权利和义务,委托人就对整个贷款负有部分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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