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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甲方是项目承包商,乙方是项目承包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屋顶泄漏,而施工尚未完成,乙方回避电话,这样就可以报警吗?你违法吗?有违法行为吗?

合同纠纷 2020-02-25 2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程发包方能解除合同

    发包方能解除合同的几种情形: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5)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工程分包合同审核注意事项
    1、注意审查分包人资质
    2、注意审查分包人的责任范围
    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总包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
    3、注意审查发包、总包、分包人的关系约定分包人、发包人、承包人之间的关系
    明确在分包条件下:
    (1)发包人与分包人是本分包合同主要权利义务的承担者。
    发包人负有支付分包工程价款义务和取得分包工程的权利;分包人负有按时、保质交付分包工程的义务和享有获得分包工程价款的权利。
    (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是总分包关系,承包人负有协调总包工程与分包工程关系、配合分包工程施工、进行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消防等管理义务,享有获取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的权利;分包人负有服从总包管理、支付总包配合费的义务,享有取得承包人配合施工的权利。
    (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本分包合同中具有共同管理分包工程的义务。发包人负有支付总包管理费的义务,承包人负有以有经验的承包人身份积极配合发包人管理分包工程的义务。
    4、分包工程的工程量确认
    经工程师确认的计量凭证是发包人与分包人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计算工程量的依据。
    5、审查对于工程量变更的约定
    工程变更
    (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①发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②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分包合同约定的权限作出的变更指令。
    (2)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向发包人、工程师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发包人、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报告的14天内予以确认,分包人根据确认结果调整合同价款。
    (3)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发包人、工程师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变更报告内容已被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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