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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加入了一个小型的食品项目,开了一家商店,那时支付的会费,学费,他们的品牌和商标,如果我出来开家,做自己的产品,但不使用他们的品牌和商标,可以构成侵权吗?

2020-03-17 05: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注册商标的好处!
    1.注册商标可以获得国家政府的支持,还可以受到法律保护,一旦发生侵权事件,可以利用法律维护权益。
    2.注册了商标的商品才可以进入到大型商场,超市销售。几乎所有的超市都是限定只有注册商标的产品才可以进入!
    3.注册了商标的产品更具备可信度,可以得到广大的消费者的信赖,吸引更多的顾客群。
    4.注册了的商标可以进行抵押贷款,投资等。
    5.总有一天你的企业都是要壮大的,或许某一天你们公司壮大了,你才发现你的商标却被他人抢先注册了,这时候你使用该商标就是侵权就是要赔上巨额资款,还不得在使用该商标。
  •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对于产品专利,侵权行为有: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对于方法专利,侵权行为有: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有: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第七十条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具体包括四种情况: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未经许可实施此种行为,无论属故意或过失,均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者主观上明知或应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即构成此类侵权行为。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这类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  
    1、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2、未经商标权人委托或者授权而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3、超越商标权人授予的权限任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4、销售属于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四)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对此类行为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2、在同一种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3、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此种侵权行为以故意实施为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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