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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没有结婚也分手了,怀孕了的我想出生,不需要男人的责任,男人不给钱,怀孕的时候也不能生孩子,像这样,我的孩子出生后我和法院会判断男人吗?

离婚 2020-02-26 18: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没结婚前所生子女,双方对由谁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哺乳期内原则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以由父方抚养。根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如果孩子生下来了,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要承担抚养的义务;分手后如果打胎了,打胎的费用以及由于打胎导致的身体损害男方也要承担,赔偿通常比较难,建议男女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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