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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出租房漏水造成了财产损失,我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来向房东索赔呢?

损害赔偿 2020-02-25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的房子漏水,针对这种情况有两种选择:一是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如果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合同且租期在六个月以上,应视为不定期租赁,作为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是自行维修水管,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和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此,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水管,至于费用给付方式,可以现金给付或从租金中扣除。

  • 一、如果所租住的房屋被拆迁,租客应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搬迁,但要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搬出之后同拆迁人及房东协商相关的补偿事宜。
    二、 如果确实因为承租的房屋拆迁导致房屋不能正常租赁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对承租人的装修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偿,或者直接要求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等损失。
    三、对于房屋可能被拆迁的信息,房东应该告知承租人。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双方合同的签订,关系到承租者的利益,并且属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出租的。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是指因为侵权或损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伴随物质损失、因此而产生的间接的物质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损失或减少,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包括可实现预期收益)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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